组 织 部

组织部内设机构和职能

一、 主要职责

(一) 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特别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全市各类新经济组织中党组织德设置和生活方式,负责协调、规划和指导全市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德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市党代会的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党代会的工作;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理论研究。

(二) 提出关于县(市、区)、市直各部委办及其它列入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合意见和建议;负责办理省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工资、离(退)休、出国(境)探亲等的呈报手续;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工资、待遇、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管理市委老干部局,宏观指导、协调全市老干部工作;负责县(市、区)和市直机关、人民团体及事业单位部分科技干部备案审查和干部的宏观调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干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和部分出国(境)常驻人员的呈报手续。

(三) 指导全市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的检查督促,负责对全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处、科级干部进行督促,及时向市委和省委组织部分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

(四) 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已经制定市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

(五) 负责在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中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统筹协调。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并组织实施。

(六) 负责宏观指导全市推进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具体做好全市党的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参照试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关政策的制定、宏观协调和组织实施。

(七) 主管全市干部教育工作,制定干部教育规划;负责市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及组织部门干部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各单位的干部教育工作;指导全市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八) 抓好聚集人才、充分发挥人才作用的工作,突出抓好党务政务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学术技术带头人的“三支队伍”建设;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工作,全面掌握知识分子情况;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知识分子政策,并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才库,联系和组织部分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开展活动。

(九) 承办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内设机构

(一) 研究室(挂“政策法规室”牌子)

负责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工作重要方针,政策的综合调研;负责研究全市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参与研究干部人事制度实施工作;参与研究全市领导班子和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完成省委组织部和市委下达的重点课题的研究任务;参与党建理论的研讨;指导、协调全市组织部系统有关全市性的调研工作;负责编发《宁德组工通讯》;收集整理有关信息,编写专题资料;承担或参与部里有关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收集、整理、编撰全市组织史料资料,指导县(市、区)组织史的编撰工作。

(二) 干部科

负责综合分析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提出宏观指导建议;制定全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总体规划,负责研究个别宏观管理和组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参与有关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和制度的研究制定;综合协调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中公党员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提出县处级领导干部班子、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市委管理的干部及其他需经省委组织部同意的县(市、区)班子领导干部的调整配备方案;承办市管干部的调配、交流和团级军级干部的职务安置工作;办理省管干部的任免呈报手续和市管干部的职务任免手续;做好省管干部工资、待遇的呈报和市管干部工资、待遇的审批;负责处级职务人员公开选拔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县(市、区)公开选拔工作的指导。办理市直党群机关(单位)科级以下职务人员的年度考核、调配、工资福利、任免惩戒、辞职辞退、申述控告、退休管理等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党群机关(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任职回避、任职培训工作;负责党群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宏观管理工作;做好优秀应届大学生的选调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工作的选拔与管理工作;指导个别考试考务工作。

(四)干部监督室

负责对全市组织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负责对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对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是处级领导干部实行监督;负责牵头、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行检查监督;负责督办和直接办理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负责与执纪执法部门的联系通报工作和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做好干部现实问题信息的综合、分析工作;负责“文革”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范各种错误干部的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审理市管干部和本部管理的干部入伍时间、工龄、党籍、年龄、学历及其它历史遗留问题,负责指导全市干部监督业务,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指导全市组织部门的信访工作;承办上级组织部门和领导交办的批示件和有关干部现实问题的调查核实。

(五)干部教育科

负责落实党的干部教育的方针、政策、开展干部教育理论研究;制定中、长期干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干部培训工作的协调、指导、检查;负责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完成省委组织部下达的各种班次的调训任务;做好干部出国留学的选派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的建设和教材编写工作;承担我市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管理市级干部教育培训经费。

(六)党员教育管理科

负责综合分析我市党员队伍建设的总体情况,提出宏观指导建议,参与指导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党籍管理和党费管理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指导管理因私出国(境)的党员审查审批工作;负责党内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七)组织科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情况,提出宏观指导建议;制定全市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总体规划;负责指导全市农村、国有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区、机关,学校、科研院校、社团党的组织建设工作,参与指导机关、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办理县(处)级党的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的审批手续及换届选举的审批工作;做好全市各级党代会的有关工作,参与党内统计工作;受理有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来信来访;承办福建《支部生活》和其他党的刊物的发行工作;提出报市委和上级党组织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意见;承担“宁德市基层组织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宁德市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和“宁德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九)党员电化教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中央组织部、省委宣传部有关领导党员电化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全市党员电化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制作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制片任务,完成党员音像教材的引进、交流、复制和征订、下发工作;指导“创先争优”活动,总结、宣传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事迹和经验;承担县(市、区)党员电教工作人员的技术培训、技术服务,负责管理党员电化教育专项经费和专项设备。

三、 挂靠单位

(一)中共宁德市委组织员办公室

主要负责调查研究、检查督促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党委(党组)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基层党组织严格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内生活有关制度;组织参加县(市、区)、市直单位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配合省组做好市委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准备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发展新党员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市发展新党员工作。市委组织员原则上应配科级以上干部,其中可配若干处级干部。

(二)中共宁德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市委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市委知识分子工作的重要政策和规定;负责全市知识分子工作的指导、协调、检查;牵头做好市优秀专业人才的选拔、培养与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选拔、培养工作;负责科技副职的 选拔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