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农 办

宁德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宁德市人民政府农业办公室)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村工作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督促检查。

(二)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掌握、分析全市农村经济运行和农村工作情况,对“三农”(农业、农村、农民)重大问题和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带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决策参考;受领导小组的委托,对市直农业系统工作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督促、检查。

(三)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督促检查落实;指导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协调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市、区)农办开展工作。

(四)承担市脱贫致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和“造福工程”建设;负责农村小康建设的指导、协调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我市农村小城镇建设。

(五)负责抓好山海协作项目的储备、申报和组织实施。

(六)研究制定我市农业产业化、现代农业、农村市场化政策和规划,对农业产业化和发展现代农业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负责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筛选、申报、管理,参与我市名牌农产品的培育、筛选、申报和管理;参与市级支农资金项目的筛选、审定;承担“水土保持与乡村发展”亚行贷款项目实施等工作。

(七)、承担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除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职能外),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八)承担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农科教结合的统筹协调、组织指导;组织、协调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村人才的培训工作;负责市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建设。

(九)组织协调全市农业、农村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工作,开展对外(台)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农业外经贸活动,编制和建立农业招商项目库。

(十)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落实;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税费改革、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村社会稳定工作。

(十一)负责做好本办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

(十二)承担农民体协的组织领导工作;参与全市农业系统劳模的评选。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涉农机构

(一)农村政策法规科

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就我市农业改革与发展及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农村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农业现代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农业现代化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

(二)农科教工作科

承担市农科教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农科教结合工作的规划,对全市农科教工作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对各县(市、区)开展农科教结合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农科教结合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创汇农业、农业发展项目库工作。

(三)农村基层工作科

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的贯彻落实,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山海协作项目的储备、申报和组织实施。

(四)农村扶贫小康科

承担市脱贫致富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研究制定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社会各界及有关单位的挂钩帮扶工作,负责农村小康建设的指导、协调和监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农村小城镇建设、新村建设工作。

三、挂靠单位

(一) 宁德市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发展战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对项目县(市)和有关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安排和调整,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年度计划;负责农业综合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选项、立项和申报工作;协同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组织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科技示范、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的调查研究和收集、积累有关信息资料,提供信息服务。

(二) 宁德市农民体育协会办公室

承担市农民体育协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举办全市性农民体育竟赛,培养农民体育人才,指导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宣传农民体育工作,促进农村体育社会化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